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全面查清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真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85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上级协调机制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按照上级督导检查方案,认真督导辖区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扎实开展自查,确保无遗漏;审核汇总经过督导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以后的真实结果,经县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向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提交督导检查结果和工作报告;协助县各督导组开展大清查普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配合上级抽查工作组开展抽查工作;完成上级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清查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袁丽霞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海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进法 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陈卫星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纪长征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 林 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朱延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祥辉 农发行灌南支行行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朱进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综合协调工作。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